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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2016-05-08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浏览: 1011

     一、实验技术人员首先要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崇高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富于献身精神,热爱实验室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实验室技术人员应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实验室规章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三、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协助实验教师做好各类实验,并以严格的科学态度加强对实验的科学管理。

    四、实验室技术人员要系统掌握所担任专业实验课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教材,了解实验过程和目的,确定实验的预期效果。

    五、实验室技术人员负责本专业实验课的准备工作,包括领取、分发、安装、配置和保管本专业的实验课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和耗材,并保证达到实验课要求。协助实验室教师提前一周做好预习实验和学生实验的一切准备工作。

    六、对所领用的精密贵重仪器加强管理,经常检查,精密贵重仪器要建立使用记录档案,明确责任。要熟悉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方法,要具备维护、保养的指示,并能进行简单维修,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酌情处理。

    七、遵守学校制度,按时上下班,学生上实验课是要坚守岗位,配合实验教师加强对学生实验的指导及安全管理工作。

    八、实验室技术人员要经常打扫和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使用的仪器、实验箱、实验台要经常擦拭,做到窗明几净、台面整洁、置放有序、使用方便,并经常督促检查学生实验室的卫生,时期保持干净整洁。

    九、固定资产应建立档案卡片,做到卡物相符,如有调出、损坏、丢失,必须上报实验室主任及学院主管领导,研究处理,对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损坏严重无法修理的仪器设备和失效药品,实验室统一上报学校,经批准后进行妥善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使用。  

    十、实验室技术人员要本着为国家节约一分钱的精神,严格控制实验中各类电子元器件的使用量,不得随意浪费,对学生损坏的仪器要求严格按照《仪器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十一、一般常用工具和实验耗材的领用由实验技术人员填写领用单,由实验室主任签字后,在库房领取,精密贵重仪器领用须经实验室主任和学院主管签字,任何人不得将实验室任何物品转送他人,校内其他单位借用仪器工具,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并办理借用手续。校外单位及个人借用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借用手续。

    十二、加强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的人深感权、防止触电、中毒、爆炸等危险事故发生,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各实验室门窗、水、电是否关好,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