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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文理学院2017年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7-09-20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浏览: 3077

根据《兰州文理学院关于普通本科生实行辅修制的规定(试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推行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价费〔2009286号)文件相关规定,学校现启动2017年本科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凡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二年级学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记录,前一学期已修读主修专业的课程(不含综合素质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0 且补考无不及格者,可提出辅修专业申请。

二、 报名注意事项

   1.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兰州文理学院关于普通本科生实行辅修制的规定(试行)》(兰文理教〔2016104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考虑是否修读;

   2. 学生根据学校每年公布开设辅修专业的目录、录取计划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向所在学院递交(见附件2)。学院审核后,将《兰州文理学院辅修专业申请表》、《兰州文理学院辅修专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报教务处审核;

    3.教务处审核后,会同专业所在学院制定开课计划;

   4. 按照辅修专业报名人数,当辅修同一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 20 人时,以单独开班授课方式教学,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周末,学生凭辅修听课证听课;当辅修同一课程的学生人数少于 20 人时,学生可改修其他专业。

    三、报名时间

2017920日—20171011

请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务必于2017929日前将《兰

州文理学院辅修专业申请表》、《兰州文理学院辅修专业申请汇总表》(盖章后)报教务处罗婷婷老师,并将《兰州文理学院辅修专业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qq119251156

     联系电话:09318685549

附件:1. 兰州文理学院辅修专业目录情况一览表

2.《兰州文理学院辅修专业申请表》

      3.《兰州文理学院辅修专业申请汇总表》

          

                               

                             2017920

附件1

兰州文理学院辅修专业目录情况一览表

开设

学院

专业

名称

学科

门类

录取

计划

收费标准

(元/学分)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文学

30

111

师范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学

30

111

化工学院

应用化学

工学

30

112

美术学院

环境设计

艺术学

30

197

音乐舞蹈学院

音乐表演

艺术学

30

180

数字媒体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工学

30

133

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学

文学

30

112

经济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

管理学

30

101

师范学院

学前教育

教育学

30

10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工学

30

123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管理学

30

94

文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

艺术学

30

175

美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学

30

193

新闻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学

文学

30

87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广播电视工程

工学

30

119

附件2

兰州文理学院辅修专业申请表

 

性别

学号

贴 照 片 处

主修入学

   

主修学院

申请辅修

入学时间

辅修学院

申请理由:

奖 惩 情 况

习 情 况

主 修 学 院 意 见

  字:

   章:

      

教务处 意见

主管处长签字:                           

注:1. 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主修学院,一份存辅修学院,一份存教务处。

2.  附学生人成绩单一份(盖学院章

3. 学习情况应填写是否有学业预警、转入下一年级等。

附件3

兰州文理学院辅修专业申请汇总表

申报学院:                      (盖章)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主修专业

申请辅修专业